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长城资源调查宣传工作有关要求,扩大黑龙江省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宣传范围,提高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宣传力度,促进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深入开展,黑龙江省文化厅充分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时机,创新发展思路,提高发展质量,破解发展难题,经紧张筹备,于2009年1月1日建成并开通运行以宣传长城资源调查为重点的黑龙江省长城资源调查网,这是目前国内各省唯一一个专门介绍、宣传长城资源调查及长城保护工作的网站,也是黑龙江省第一个省级文博网站。按照长城资源调查、长城保护工作需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网站分为本站简介、新闻报道、重要通知、政策法规、领导讲话、知识天地、成果展示、资料下载8个版块,以文字和图片为主,展示黑龙江省长城资源调查的业绩成果,记录长城资源调查队员艰苦工作的感人场面,报道省内外长城资源调查工作进展动态。网站开通半月来,已登载各类稿件200余篇,并实现与中国文物信息网等专门网站的链接。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二)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三)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全省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宣传工作,代表省政府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四)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文化(文物)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文物)科技信息建设。(五)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六)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七)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拟订全省动漫和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八)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拟订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九)负责管理、指导全省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审核、审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十)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评定、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中山路197号 邮编:150001